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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医保报销指南

1.门诊报销:由参保大学生携带身份证到门诊协议医院(校医院)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因病情确需转诊的,由门诊协议医院的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并经门诊协议医院盖章同意后转往其它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垫付,转诊后15日内凭就诊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收费明细,到门诊协议医院医保办进行报销。

2.住院报销:住院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并办理医保挂账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其中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个人一次结清。统筹部分由医院与医保局结算。

 3.寒暑假期间异地住院报销:寒暑假期间突发急症在家庭所在地就近治疗的同学,省内异地就医应选择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直接结算;省外异地就医应在入院之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当地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就医,出院后直接结算。

对于非急诊且未转诊、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的,出院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姓名、卡号、开户行名称、联行号)、住院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填写 “使用电子发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住院病案首页(盖章)、费用汇总清单(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到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医疗费在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予以报销。

4.门诊紧急抢救报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姓名、卡号、开户行名称、联行号)、急诊发票原件(如急诊后转住院需提供住院挂账发票复印件)、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盖章)、急救病历、异地就医证明(仅限异地门诊紧急抢救提供,单位盖章)。

5.符合以下门诊特殊病种情况的可申请门诊紧急抢救报销:具体指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6.门诊骨折报销: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骨折时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报销时携带门诊病历、门诊骨折相关检查报告、发票(电子发票需填写“使用电子发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发票金额与费用清单一致)、“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写清异地就医或本地就医未挂账原因及详细受伤经过)、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学生姓名、卡号、开户行名称、联行号)

注意事项:

1.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在“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中写清详细受伤经过,同时附全套住院病历;

2.骨折取内固定物报销需提供第一次骨折统筹支付结算单或全套住院病历;

3.学生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外还参保其它类型医疗保险的,先报大学生医保;

4.电子发票需填写“西安市医疗(生育)保险使用电子发票个人零星报销承诺书”;

5.住院发票丢失请填写“西安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住院医疗费用票据申请报销的个人承诺书”,存根联(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进行医保报销。

6.异地就医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早于入院登记时间。

7.有关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请至校园网-学生处-资助育人-资助政策网页,查看 “陕西科技大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答”。

附:开通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手机办理: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在线办理-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照页面提示登记信息后保存完成。备案结果在“备案记录”中查询。

网上办事大厅:

使用电脑登录“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进入个人网厅”,选择左方“异地就医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页面提示登记信息保存完成。备案结果在“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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